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SD2SZ202312070003整改情况公示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7-01
  • 【字体: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SD2SZ202312070003)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老316国道往随县唐县镇、万福店镇方向的道路,晚上18:30—19:30经常能看到有人在国道旁边的垃圾桶内焚烧垃圾,气味特别难闻”问题。

二、基本情况

316国道随县唐县镇段全长13.75公里,沿线共配置垃圾箱59个、垃圾桶55个。316国道湖北省国营万福店农场段全长7.4公里,沿线共配置垃圾箱30个,未配置垃圾桶。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2023年12月8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316国道沿线唐县镇、湖北省国营万福店农场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316国道随县唐县镇、湖北省国营万福店农场段垃圾由环卫公司每天17时定时清运,实行“日产日清日运”,如遇重大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清运频次。

经实地走访,12月6日—8日沿线的垃圾箱、垃圾桶未发现焚烧现象及火烧迹象。通过对村民群众了解核实,日常316国道沿线的垃圾清洁清运及时,无焚烧垃圾现象。但日常沿线有村民家中办红白事时及节假日期间,放鞭炮的余屑或没有完全熄灭的煤球等可燃物进入垃圾箱(桶)后,有时会偶发垃圾箱(桶)内垃圾燃烧的现象。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唐县镇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受理的举报情况进行巡查,制止向垃圾箱(桶)投倒可燃物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置垃圾燃烧现象,坚决杜绝发生此类问题,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压实巡路保洁人员职责,加大巡路巡查频次与宣传力度,保证各村(社区)和镇环卫市场化运行公司均严格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运”;对316国道沿线的垃圾箱(桶)配置全部更新,并对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分管干部和镇环卫市场化运行公司进行专题工作督办,进一步压实村级责任,强化日常管理,沿线未再发生焚烧垃圾和垃圾桶(箱)燃烧现象。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8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