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D3HB202405310033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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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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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310033)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洪山镇王台水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该水库有一面在山坡旁,自来水公司为了引水库的水去山上养鱼,毁坏林木。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王台水库,位于随县洪山镇王台村十一组,经纬度:113.043733°E、31.677254°N。

王台水库始建于1968年11月,承雨面积5.54平方公里,总库容为374.3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75.86万立方米。现由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管理,主要承担王台村农业灌溉、部分村民饮水保障功能。

2009年,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从王台水库铺设供水管网3200米,采取自然引流方式,供应王台村225户居民生活用水,剩余196户居民生活用水包括饮用水多源于自家打井取水。

2024年1月17日,经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划定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意见的函》(随环字〔2024〕5号),同意将王台水库划为随县“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明确了其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洪山镇王台水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

经调查,洪山镇王台水库位于随县洪山镇王台村十一组,该水库建于1968年11月,距离洪山镇区20余公里,位于大山深处,水库周边自然植被茂盛,水库水质达标,未发现王台水库生态遭到破坏的现象。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该水库有一面在山坡旁,自来水公司为了引水库的水去山上养鱼”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王台水库有一面在山坡旁,2009年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为了解决王台水库上游村民用水问题,在王台水库上游东北面山坡一处自然形成的山沟,加高五米的堤坝建了一座堰塘(面积为3亩,距王台水库库尾直线距离150米左右),作为王台水库上游居民用水的取水口,因堰塘水量较少,通过供水管道将王台水库水抽至该堰塘,此堰塘仅用于周边居民用水,并非鱼塘。

2019年,王台水库上游居民逐步搬迁,水库上游居民减少,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将之前的供水取水口迁至王台水库,自此该堰塘停止从王台水库取水,由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但原建设的供水管网尚未拆除,信访人反映的“引水库的水去山上”情况属实。

2024年6月6日,据随县洪山镇王台村村委会证明,自建塘以来,该堰塘没有作为人工喂养的鱼塘从事养鱼活动,目前该堰塘仅用于农田灌溉,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养鱼”情况。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毁坏林木”问题。

通过随县林业局卫星地图显示该堰塘在“二调”“三调”中均为水域(代码0230),不属于林地,未发现毁坏林木现象。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4年6月5日,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完成对堰塘原留存供水管网的拆除,堰塘保持自然现状。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9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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