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140010)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洪山镇王台村王台水库有村民养鱼养猪,导致水库污染严重。村民饮用水取自该水库,希望关停养鱼养猪个体户”。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王台水库位于随县洪山镇王台村十一组,经纬度:113.043733°E、31.677254°N。王台水库始建于1968年11月,承雨面积5.54平方公里,总库容为374.3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75.86万立方米。
王台水库由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管理。2021年3月31日,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与随县洪山镇王台村村民陈纯国签订《水库管理协议》。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于2022年投放一万余尾白鲢鱼苗用于净化王台水库水质,由陈纯国进行日常管理。
胡新春养殖户位于随县洪山镇王台村三组,利用王台水库上游200米左右的100平方米的老宅养殖生猪14头(库区承雨范围内),经纬度:113.045794°E、31.676234°N,属禁养区,2024年1月开始养殖,设计存栏量20头生猪,实际存栏量14头生猪,配套鱼塘一座800余平方米。
随县洪山镇纯国家庭农场,位于随县洪山镇王台村三组,水库大坝下游距堤坝200米外(库区承雨范围外),经纬度:113.044554°E、31.676628°N,属限养区,2016年开始养殖,建有猪舍2栋(面积约1500平方米),设计存栏量1650头生猪,实际存栏量90头生猪,配套建有沼气池1座(20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1座(975立方米)、干粪堆场1处(约45平方米),养殖废水经发酵后引入三级沉淀池,利用吸粪车将沉淀池废水转运至农田进行综合利用。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5月16日,随县成立联合调查专班到洪山镇王台村王台水库开展实地调查核实。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洪山镇王台村王台水库有村民养鱼养猪”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胡新春养殖户利用王台水库上游200米左右的100平方米的老宅养殖生猪14头(库区承雨范围内),属禁养区,养殖过程中部分粪污未规范存入干粪场,露天堆放在老宅基地旁白杨树林内(2平方米),遇雨水冲刷,存在顺地势流出至王台水库的环境风险。
随县洪山镇纯国家庭农场位于水库大坝下游距堤坝200米外(库区承雨范围外),属限养区,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手续,养殖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沼气池发酵,发酵后的尾水引入三级沉淀池,利用吸粪车将沉淀池废水转运至农田进行综合利用,未排入库区。
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于2022年投放白莲鱼苗一万余尾,由陈纯国进行日常管理,主要用于消除库区杂草及水面漂浮物,采取人放天养的方式自然养殖。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导致水库污染严重”问题。
2024年5月16日,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王台水库的水质进行取样检测(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13号),检测数据显示,其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Ⅲ类标准。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村民饮用水取自该水库”问题。
2009年,随县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从王台水库铺设供水管网3200米,采取自然引流的方式,供应王台村225户居民生活用水。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洪山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已终止与陈纯国签订的水库管理协议。陈纯国家庭农场养猪场水库溢洪道口左侧猪舍饲养的肉猪已出售,剩10头母猪和 40余头未断奶仔猪,所有粪污均进入粪污收集池。溢洪道口右侧猪舍现处于空栏状态,饲料房外有一水沟通往水库,沟内满是碎石瓦砾,无粪污排往水库现象;生猪养殖户胡春已将饲养的生猪全部出售完毕。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9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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