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X3HB202406120036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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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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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3HB202406120036)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1.投诉人反映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新街镇王寺村三组随州市绿恳农业有限公司将鸡粪及污水混合物直接抽排到公司西边围墙外50米处的露天水池内(该水池位置原为基本农田,水池地势较低,已被周围树木遮挡),污染了附近基本农田,致使周边基本农田无法耕种。

2.该公司现在又在公司西边围墙外面鱼池方向约200米的地方扩挖更大的露天污水储蓄池,认为污染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二、基本情况

随州市绿恳农业有限公司,位于随州市随县新街镇王寺村三组,经纬度:113.257994°E、31.793401°N。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法定代表人:曹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579895463K,主要从事蛋鸡养殖。公司占地面积80余亩,建有6栋鸡舍,现存栏5万只蛋鸡。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有:一台干湿分离机、一个600余立方米水泥结构的收集池、一座1000余平方米的干粪堆场、一辆7立方米的吸污车。

2013年10月22日,该公司《年存栏5万只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经原随县环保局予以审批(随县环建审〔2013〕137号)。

2024年6月,该公司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21321579895263K001X。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新街镇王寺村三组随州市绿恳农业有限公司将鸡粪及污水混合物直接抽排到公司西边围墙外50米处的露天水池内”问题。

随州市绿恳农业有限公司养殖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鸡粪,养殖过程中不产生废水。鸡粪经干湿分离后集中收集到干粪堆场内,配套建有封闭式的干粪堆场及雨污分流沟;鸡粪存放于封闭式的干粪堆场内,没有产生鸡粪和污水混合物。该公司与随县新街镇王寺村村民孙成喜签订鸡粪综合利用承包合同,将公司所有鸡粪以每月6000元的价格承包给孙成喜,承包人孙成喜定期将鸡粪清运到农田、果园、鱼塘进行综合利用。

关于“公司西边围墙外50米处的露天水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在厂区西侧围墙外50米处自建有一个露天收集池(约600立方米),采取了水泥硬化防渗措施,主要用于收集公司厂区内的雨水,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鸡粪和污水混合物直接抽排到公司西边围墙外的水池内的情况。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该水池位置原为基本农田,水池地势较低,已被周围树木遮挡”问题。

通过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对比“三调”数据,该收集池土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关于“水池地势较低,已被周围树木遮挡”的情况属实。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污染了附近基本农田,致使周边基本农田无法耕种”问题。

该公司周边农田均已耕种,种植状态良好。2024年6月11日,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公司收集池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据检测报告(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38号)反映,收集池水质未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定的标准。

通过走访附近居民,该公司已养殖经营十余年,鸡粪承包给专人负责,定期清运综合利用,未发现影响周边农田正常生产的情况。

(四)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现在又在公司西边围墙外面鱼池方向约200米的地方扩挖更大的露天污水储蓄池”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联合调查组通过向随县新街镇王寺村居委会了解得知,在随州市绿恳农业有限公司西边围墙外面鱼池方向约200米的地方扩挖更大的露天蓄水池,该蓄水池不是随州市绿恳农业公司所有,也不是该公司所扩挖,而是随县新街镇王寺村村民孙成喜将自己的鱼塘进行扩建。经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比对“三调”数据,该蓄水池土地性质为坑塘水面。扩挖蓄水池的情况属实,但不是随州市绿恳农业有限公司扩挖蓄水池。

(五)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认为污染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经现场调查核实,目前该鱼塘正在施工,还没有完成扩建工作,也未存放污水,没有发现污染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随州市绿垦农业有限公司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清理转运养殖场鸡粪,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9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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