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3HB202405190031)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5组镇污水处理厂旁山体被挖,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砂石料制成建筑砂贩卖,用尾料填埋农田,还建设了兄弟加油站及露天制砂厂,严重破坏当地环境。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5组,在随县草店镇污水处理厂东侧100米处,经纬度:113.680933°E、32.201376°N,面积10.75亩,土地性质为林地,地块所有权为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日。
信访人反映的“兄弟加油站”实为随县草店兄弟加油站,位于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五组,经营范围:车用柴油、汽油、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零售。2016年12月2日,该加油站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随县环境保护局予以审批(随县环建审〔2016〕114号);2021年2月,该加油站自主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2022年3月2日,该加油站办理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号:油零售证书第鄂S206号,有效期限:2022年3月2日至2027年3月1日。
信访人反映的“露天制砂厂”实为随县草店顺意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19日。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5组镇污水处理厂旁山体被挖,没有任何合法手续”问题。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5组地块,位于随县草店镇污水处理厂东侧100米处,地块所有权为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2012年,随县草店镇招商引资引进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拟在该地块建设香菇基地。2012年10月18日,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林业局办理林业用地手续(鄂林资许准〔2012〕980号),批准面积0.8440公顷(12.66亩)。林业手续获批后,该公司当即对该地块进行开垦平整场地,因市场低迷,未实际投入建设。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砂石料制成建筑砂贩卖,用尾料填埋农田”问题。
2012年,随州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开垦平整时,所挖出的砂石料被附近村民拉走用于修路及垫路,未制成建筑砂贩卖,也未填埋农田。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还建设了兄弟加油站及露天制砂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18年10月,随县草店顺意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在该地块开工新建水洗砂生产线项目。2019年1月,原随县环境保护局对其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随县环罚字〔2019〕12号),并督促其拆除了生产设备,对场地恢复原状,后该场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23年5月21日,现场通过“国土调查云”APP套合国土“三调”成果对比,随县草店兄弟加油站地块与信访人反映地块相邻,非同一地块。随县草店兄弟加油站建设用地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鄂政土批〔2017〕1604号),于2019年3月14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随县用地规〔2019〕字第014号),于2021年1月1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鄂〔2021〕随县不动产权第0000100号)。
(四)关于信访人反映的“严重破坏当地环境”问题。
该地块自2019年后一直处于空闲状态,地块上种有五角枫、湿地松等植被,未发现有生态破坏现象。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目前,现场无废石、沙土堆积,农田正常栽种农作物。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3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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