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D3HB202405220042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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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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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220042)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唐县镇6组黑屋湾水库里建设了一个小水坝养鱼,投放鸡粪和磷肥,排放黄褐色的污水污染水质,影响下游居民生活用水,信访人要求取缔该小水坝。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唐县镇6组”实为随县唐县镇桃园村6组,“小水坝”实为窑湾口堰塘,面积约40亩,经纬度:113.124536°E、31.932628°N。窑湾口堰塘建于20世纪60年代,属唐县镇桃园村集体所有,是该村上游42户农户农业灌溉的主要水源。该堰塘坝堤下游西侧紧邻黑屋湾水库,堰塘水面与黑屋湾水库不直接相连,堰塘水面在汛期时高于黑屋湾水库水面2米,在枯水期时高于黑屋湾水库水面6米左右。

2021年2月1日,唐县镇桃园村村民委员会与叶志员(唐县镇桃园村六组村民)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将窑湾口堰塘交由叶志员承包管理,合同期限:2021年2月1日至2031年2月1日,主要作用于唐县镇桃园村6组42户农田灌溉水源,该堰塘养鱼实行人放天养。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唐县镇6组黑屋湾水库里建设了一个小水坝养鱼”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世纪60年代,为保障周边农户灌溉需要,唐县镇桃园村村集体修建了窑湾口堰塘,水面40亩,现为该村上游42户农户农业灌溉的主要水源,堰塘坝堤下游西侧紧邻黑屋湾水库,该堰塘养鱼实行人放天养。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投放鸡粪和磷肥,排放黄褐色的污水污染水质,影响下游居民生活用水,信访人要求取缔该小水坝”问题。

通过现场对窑湾口堰塘进行排查,未发现该堰塘承包人在养鱼过程中有投放鸡粪和肥料等投肥养鱼行为,也未发现承包人及堰塘周边存放有磷肥的痕迹。现场检查时,上游农户正在用抽水泵在该堰塘内抽水对种植的农田进行灌溉。水质非黄褐色,无明显异常。

该堰塘紧邻黑屋湾水库,仅作用于农田灌溉,不作为生活用水水源,堰塘周边仅有叶志员一家居住,下游无居民居住,不存在影响下游居民生活用水的情形。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唐县镇工作专班定期和不定期针对受理的举报情况进行巡查,现场区域内及周边一直保持现状,未发现违法违规影响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4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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