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SD2SZ202312110003)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部分矿山开采没有设置防尘、除尘、废气处理装置,运输途中存在大量跑、漏、洒现象没有达到环保要求。
二、基本情况
我县2009年以来共计审批矿山开采企业40家,其中采矿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的13家(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3家,正在进行基础建设的5家,待复工基建的5家),过期停产的27家。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三家企业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覆盖减少运输中的跑、漏、洒现象,并加大洒水清扫频次,保证矿山道路环境卫生。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4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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