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环随建审〔2022〕12号
关于对湖北长投随县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华中香菇智慧交易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湖北长投随县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湖北明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长投随县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华中香菇智慧交易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随县厉山镇幸福村,项目代码:2108-421321-04-01-883448。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0.23%)。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香菇博览中心、沿街商业、商户商铺、交易大棚、B保仓(冷库)、辅助工程(设备房、停车场、绿化)、公用工程(供水、排水、消防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固废处理等措施)组成。
经发改部门预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环评及专家论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防止“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废气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交易摊位的臭气、垃圾收集点臭气及化粪池的废气。汽车尾气应加强绿化,合理调度停车场车辆的停放,优化交通管理,保持行车路线通畅;交易摊位的臭气应采用机械排风及加强管理等措施;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采取垃圾及时清运,做好绿化;化粪池废气加强绿化等措施。所有废气均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一标准限值。
(二)废水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交易摊位及地面冲洗废水、市场从业人员和顾客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随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厥水河,满足《污水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商业、交通噪声、设备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行车路线并加强管理等措施,达到《社会生活噪音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关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瓜果蔬菜、农产品等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废弃瓜果蔬菜、农产品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
(五)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项目排污前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排污申报。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口、采样平台及标志牌。按照报告要求做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保留原始监测记录备查,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五、随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六、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 审批 意见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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