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随县尚市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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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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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环建审〔20228

  

关于对随县尚市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随县尚市镇卫生院:

你单位报送的湖北明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随县尚市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建设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随县尚市镇卫生院内,项目代码为:2020-421321-84-01-047989。利用园区现有空地,不新增用地。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20%)。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门诊楼、住院楼、发热诊室、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洗衣房、家属楼)、公用工程(供电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工程)组成

经发改部门预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环评及专家论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防止“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废水防控方面。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医院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发热诊室医疗废水经专用化粪池处理消毒后,与院区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家属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院区废水总排口废水满足尚市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防控方面。该项目营运期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应依托现有工程采用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加盖密封,投加除臭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I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应标准。

(三)噪声防控方面。该项目营运过程的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噪声、就诊人群噪声。污水处理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张贴“保持安静”友好提示语+加强管理等方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方面。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物为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污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应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医疗废物应在发热诊室设置医疗废物桶,收集后的医疗废物存放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消毒达标后委托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清掏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污泥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五)总量控制。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5083.99t/a,涉及的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NH3N,其年排放量COD0.754t/aNH3N0.075t/a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口、采样平台及标志牌。按照报告要求做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保留原始监测记录备查,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五、随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二二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  审批  意见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局办公室  20224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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