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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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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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随县教育局印发了《随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始终坚持“上学路上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随县教育局印发《随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县教职工全力以赴全面开展控辍保学排查摸底和劝返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教育局精心部署控辍保学工作,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失学。

一是加强学籍管理,学籍管理员适时更新维护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人籍一致,学校在比对核实后教育局又到校进班现场核查,确保掌握真实现状。

二是落实入户劝返责任制。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把所有疑似辍学学生分解到各干部、教师身上,联系相关单位、村组,积极开展入户摸排及劝返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设定“控辍保学活动宣传月”。我们将每年3月和9月设为“控辍保学活动宣传月”,各学校通过公众号、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法》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让家长和社会各界明确各自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责任。2024年3月与11月,县教育局召开控辍保学专项工作会,全面清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籍在校情况。

四是明确重点,加大特殊群体关爱力度。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就读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关心关爱。

五是落实常态监管、动态监测。常态化监测学生异动情况,把农村、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村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九年级作为重点监控年级,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少年儿童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时刻监控特殊群体学生入学状况。对于监测发现的苗头,及时组织教师家访。学生有疑似辍学的迹象,班主任一天内家访劝返,学校领导三天内家访劝返。

六是妥善安置劝返学生。采取原班就读、残疾学生到特校就读、送教等措施,将劝返工作落实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依法控辍。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各学校利用广播、专栏、专刊、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法》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让每个家长和社会各界都明确认识到自己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责任,形成全社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及“控辍保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质量控辍。为避免班主任、任课教师对问题学生放任自流的情况,确保控辍保学质量,改革教师评价机制,将班级平均分纳入教师考评,流失学生分数为零,对班级平均分数较低的教师进行通报。

三是情感控辍。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耐心细致、体贴入微做好个别学习有差距、思想有问题、行为有失范、家庭有困难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针对有厌学、辍学迹象的学生,学校及教师进行谈话,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实现依法控辍和情感控辍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校和教师的感召力、吸引力,对因漠视、冷落、嘲讽等导致学生辍学的教师严肃处理。

四是程序控辍。在逐一摸排的基础上,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平台及学籍系统,全面梳理已复学和仍辍学学生情况,一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仍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应返尽返。完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制度,对身体具备学习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就学安置;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并按规定纳入相关救助保障范围。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户籍所在地应掌握随迁子女就学情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即其学籍所在地)辍学的,原则上由流入地负责组织劝返;辍学后跨省流动的,原流入地应书面通知户籍所在地省份,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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