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二、申领对象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补助金标准
(一)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随县1368元/人/月,并代缴医疗保险。
四、申领方式
(一)线下方式
在随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原件,直接申请办理。
(二)线上方式
1、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领,登陆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五、联系电话:0722-333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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