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鄂人社发【2022】2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鄂人社发〔2022〕30号定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领对象
2021年失业保险足额缴费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1、大型企业:上年度缴费额的50%;
2、中小微企业:上年度缴费额的90%。
3、五大困难行业:上年度缴费额的90%。
四、申领方式
1、免申即享
2、线下申报:在随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五、联系电话:0722-333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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