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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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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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2.《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二、受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以下两类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

1.处于无业状态;

2.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

四、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放

七、办理方式

网上或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722-3339444

个人求职登记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申请材料

1.《求职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核。4.存档。

七、办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0722-333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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