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8〕1号)。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
4.关于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就工发〔2022〕3号)。
二、申请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标准及时限
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申报流程
1.申请。县就业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情况,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应附:①《湖北省16-24岁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②《湖北省16-24岁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③《湖北省16-24岁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④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⑤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⑥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2.初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录入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系统。
3.审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县财政局。
4.资金拨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调财政局拨付见习补贴到就业见习基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办理方式
联系单位: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22-3339601
六、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的权利:依法取得足够的补贴金额。
2、申请人的义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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