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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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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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七条、第二十三条;

2.《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38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9〕72号)第一条第一款。

二、补贴对象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3.毕业证书。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办结时限

25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户口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12333  0722—3339287

九、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的权利:依法取得足够的补贴金额。

2、申请人的义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

十、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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