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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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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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七条、第二十三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9〕72号)第一条第一款。

二、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办结时限

25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咨询电话:12333  0722—333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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