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服务(求职信息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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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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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服务对象

所有自然人。

三、办理材料

1.《求职登记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六、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七、咨询电话

0722-3339444

八、业务表单

求职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新成长失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转失业人员□    本地农村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      其他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

就业证编号


求职意向

用人形式

全职□     兼职□     

工作地点

本市□     本省□     外省市□  

求职岗位

1.            2.              3.

月薪要求

元   

备   注


填表说明

1.《求职登记表》是反映求职人员的求职条件和要求的情况表,填表的内容将输入湖北省公共招聘网。求职人员在填表时看清填表内容,逐项如实填写;

2.“人员类别”、“求职意向”两栏,求职者应在相应的□打“√”;

3.如有说明的事宜,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4.求职人员提交表格后,申请地就业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联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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