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收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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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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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

二、收费情况内容

(一)规范乱收费现象

1.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情况,包括会费标准的制定程序、会费档次、停止重复收费、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等;

2.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纠正不合理收费和防止过高收费;

3.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4.调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

5.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制度情况;

6.执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情况,重点是查办强制收费、强制培训、强制入会、妨碍退会和利用评比达标表彰、依托政府部门违规收费行为。

(二)切实清理不合理收费行为

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成本管理,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要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鼓励主动减免企业会员会费。

(三)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

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支出。协会商会收取会费的同时应明确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制定、修改会费标准,须按程序按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三、工作要求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是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我为企业减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选择。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对自查不认真、隐瞒问题不报、整改不到位的,县民政局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黑名单,并依据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请各行业协会商会将“我为企业减负担”情况报告和《“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统计表》于5月31前报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722-3567381(社会组织管理科)

电子邮箱:334986827@qq.com

附件:“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统计表

随县民政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

“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会长)签字:              填报日期:年月  日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收费依据

2020年收费总额(万元)

2021年收费总额(万元)

其中违规收费(万元)

2022年预计通过调整取消收费减轻负担(万元)

备注

①收费标准:有固定收费标准的,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没有固定收费标准的,填写“双方协商”。

②收费性质:会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它收费。

③收费依据:按收费批准机关及文号填写;属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填写自定;属于会费的,填写“经第×次会员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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