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随州市对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的相关要求,根据县政府总体安排,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各镇(场、景区、开发区)联合开展了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现将镇级河流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成果进行公示,具体成果见附件。
附件:随县镇级河流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公示表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随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地址:随县新县城振兴路随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2-35636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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