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三里岗镇陈超经营不合格桶装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2日抽自三里岗镇陈超经营不合格桶装水,抽样单编号为№:2020 食 0324,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 NO₂⁻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6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0 食 0324)后,于2020年6月8日检查该店。现查明,三里岗镇陈超经营该批次不合格桶装水共生产100桶,售价7元/桶,共销售55桶,销售额385元,剩余45桶不合格产品已全部倾倒销毁。
(三)处置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里岗镇陈超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了整改要求、措施、时限并要求其提供了整改报告,同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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