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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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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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三里岗镇陈超经营不合格桶装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2日抽自三里岗镇陈超经营不合格桶装水,抽样单编号为№:2020 食 0324,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以 NO₂⁻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6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0 食 0324)后,于2020年6月8日检查该店。现查明,三里岗镇陈超经营该批次不合格桶装水共生产100桶,售价7元/桶,共销售55桶,销售额385元,剩余45桶不合格产品已全部倾倒销毁。

(三)处置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里岗镇陈超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了整改要求、措施、时限并要求其提供了整改报告,同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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