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随县唐县镇喜事多购物广场经营不合格大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7日抽自随县唐县镇喜事多购物广场销售的襄阳市襄城区木桥顺发精米厂生产的“黄龙大米”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0 GC1285,检验结论为“镉(以Cd计)”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0 GC1285)后,于2020年6月22日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广场进行检查。现查明,随县唐县镇喜事多购物广场于2020年4月从湖北省襄阳市某经销商处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黄龙大米”10袋,售价45元/袋,截止6月22日前已将该10袋“黄龙大米”销售完,销售额450元。
(三)处置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县唐县镇喜事多购物广场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黄龙大米”的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进入该广场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了整改要求、措施、时限并要求其提供了整改报告,同时对该广场不能提供经营台账和相关票据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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