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现将2025年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随县安居镇第二小学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3日,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食堂使用的碗(消毒日期:2025-5-13)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现查明,随县安居镇第二小学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碗为自行清洗消毒餐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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