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现将2026年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随县陈记凯哥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7日,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油条(自制)进行抽检检验,经抽样检验,当事人制作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二、随县环潭王四卤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7日,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白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予立案、免予处罚。
三、随县环潭张伟卤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7日,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白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予立案、免予处罚。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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