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湖北千佰味食品有限公司随县厉山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9日,我局委托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对湖北千佰味食品有限公司随县厉山分店销售的“鸳鸯半梅干(李子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查,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0:24SCJ00209)
2024年3月28日,“鸳鸯半梅干(李子制品)”生产厂商杭州姚芝堂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复检。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该食品进行了复检,并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了《复检检验报告》(NO:2024WT00214),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GB2762-2022检验,所检项目铅(以pb计)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湖北千佰味食品有限公司随县厉山分店于2024年2月8日从武汉良品大楼仓库以107.64元/箱的价格购进1箱(5公斤)“鸳鸯半梅干(李子制品)”,尔后以13.8元/斤的价格称重销售。截止2024年3月27日已销售3.634公斤,获利22.09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千佰味食品有限公司随县厉山分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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