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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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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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行使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职能;管理新、扩、改建项目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准;负责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负责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负责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园林城市”组织申报和“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的检查、评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科、绿化养护科,共有事业编制6名,现有在编人员6名。


第二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619.3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619.37万元。2023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610.6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610.65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8.72万元,增加了1.4%,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增加了项目经费8.72万元,和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619.37万元,支出预算来源按资金性质分为:经费拨款(补助)619.37万元。2023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610.6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610.65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8.72万元,增加了1.4%,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增加了项目经费8.72万元,和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4.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1.25万元、津贴补贴3.59万元、奖金支出10万元、绩效工资9.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4万元、职业年金3.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8万元、住房公积金4.9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2万元。

3.项目支出5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19.3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城乡社区支出5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64.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2023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10.6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城乡社区支出595.65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5万元,与2023年相比政拨款支出8.72万元,增加了1.4%,和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1. 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

政府采购品目*

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资金性质*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合计)*

其中面向中小企业

其中面向小微企业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预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外包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绿化养护服务完成率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投入不足;二是人员配置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二是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民生工程、发放类等项目,在确保投入、不压减的情况下,督促本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资产总额4409.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5.55万元,非流动资产3.8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24.98万元,减少5.76%,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资金收回导致。固定资产净值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4万元,减少5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固定资产原值87.0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7.57万元,家具用具9.46万元,累计折旧83.22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本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下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单位三公经费未做预算。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无,。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第三部分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表

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

单位:万元

收 ﻩﻩﻩ     入

支 ﻩﻩﻩ     出

项 ﻩﻩﻩ   目

预算数

项 ﻩﻩﻩ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19.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

二、公共安全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三、教育支出

0.00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四、科学技术支出

0.00

五、事业收入

0.00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61

七、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七、卫生健康支出

2.98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八、节能环保支出

0.00

九、其他收入

0.00

九、城乡社区支出

599.80

十、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四、金融支出

0.00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4.98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廿一、其他支出

0.00

廿二、债务还本支出

0.00

廿三、债务付息支出

0.00

廿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619.37

本年支出合计

619.37

上年结转结余

0.00

年终结转结余

0.00

收 ﻩﻩﻩ   入    总    计

619.37

支 ﻩﻩﻩ   出    总    计

619.37

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619.37

619.37

619.3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63

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619.37

619.37

619.3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63007

随县风景园林管理局

619.37

619.37

619.3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619.37

69.37

55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61

11.61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1.61

11.61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74

7.74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87

3.87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98

2.98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98

2.98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98

2.98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99.80

49.80

550.00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599.80

49.80

550.00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599.80

49.80

55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98

4.98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98

4.98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98

4.98

0.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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