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淮河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淮河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淮河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淮河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淮河镇财政所一直按照财政工作有序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项业务,保证财政资金监管到位。日常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决算管理、组织协调收入、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财经政策执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县淮河镇财政所是隶属于随县财政局的二级单位机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实行决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2023年,淮河镇财政所事业编制8个,实际在职在编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7.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77万元,上升5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37.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77万元,上升5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33万元,占本年收入99.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本年收入0.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7.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77万元,上升55.5%。其中:基本支出237.3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7.3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55万元,上升6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37.3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0.5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55万元,上升61.6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费未全额编制、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未编制、机关建设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33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财政事务和事业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5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5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年初预算未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二是社会保障费未全额编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51%。较上年减少1.01万元,降低1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较上年减少;二是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相关预算,与上年相同。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 2.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7%;较上年减少0.45万元,降低1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车行驶里程和维护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付公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过路费及车辆维护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较上年减少0.56万元,降低20.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未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无外宾来访。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同级单位,主要是开展检查和交流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4个,2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轿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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