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吴山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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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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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县财政部门编制全镇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经授权及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检查实施各学校的办学标准、教育基本要求、教育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5、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7、配合做好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制。

我镇下设6所学校及幼儿园:吴山镇中心学校、吴山镇第一小学、吴山镇第二小学、吴山镇三合小学,吴山镇唐王小学,吴山镇中心幼儿园。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吴山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吴山镇中心学校本级决算和6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下辖1所初中、4所小学和1所公办幼儿园)。

纳入随县吴山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吴山镇中心学校、吴山镇第一小学、吴山镇第二小学、吴山镇三合小学,吴山镇唐王小学,吴山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预算学生预估数,小学1517人,初中677人,公办幼儿439人,普惠性民办幼儿241人。随班就读学生7人,送教上门4人 。

编制人数179人,预算在职教职工152人。预算退休教职工10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4040.92万元、支出4040.92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00.58万元,支出增加1300.58万元,增长32.19%,主要原因是吴山镇中心幼儿园及中心学校项目资金,追补前期的岗位异动、工资调标,在职教师单列核定绩效奖、退休教师统筹待遇,公用经费初中增长90元/生、小学增长70元/生,发放当年岗位异动、工资调标,在职教师单列核定绩效奖、退休教师统筹待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4243.3万元,增长3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0.92万元,占本年收入95.23%;事业收入186.46万元,占本年收入4.39%;其他收入15.93万元,占本年收入0.38%。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支出4243.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长32.19%。其中:教育支出2574.71万元,占本年支出6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49万元,占本年支出21.43%,卫生健康支出231.61万元,占本年支出5.46%,住房保障支出330.1万元,占本年支出7.78%。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4040.92万元,支出4040.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00.58万元,增长32.19%。主要原因是吴山镇第二幼儿园及中心学校项目资金,追补前两年的岗位异动、工资调标,发放当年岗位异动、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4040.92万元,支出4040.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00.58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吴山镇第二幼儿园及中心学校项目资金,追补前两年的岗位异动、工资调标,发放当年岗位异动、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4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2574.71万元,占本年支出6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49万元,占本年支出21.43%,卫生健康支出231.61万元,占本年支出5.46%,住房保障支出330.1万元,占本年支出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92万元,支出决算为404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0.92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2574.71万元,占本年支出6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49万元,占本年支出21.43%,卫生健康支出231.61万元,占本年支出5.46%,住房保障支出330.1万元,占本年支出7.78%。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年初预算减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各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简化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费用。

2、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年终经费决算此项为零。

3、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无购置及运行维护等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3.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随县吴山镇中心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校科学、合理的设立了整体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有保障,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综合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无项目。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无专项支出,无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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