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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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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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全县畜牧、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乳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农机安全监理、渔业、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村能源、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案件稽查和办理股、三个中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4人,退休职工7人。

第二部分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794.7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714.79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226.46万元,同比增加568.33万元,增加250.96%。主要原因:因为预算口径改变和增加了省级和中央业务项目的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794.79万元,较上年支出总计226.46万元,同比增加568.33万元,同比增加250.9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因为预算口径改变和增加了省级和中央业务项目的预算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62.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85.05万元、津贴补贴14.23万元、奖金40万元、绩效工资3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3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9万元、住房公积金19.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0.66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24.03万元)

4.项目支出488万元。其中:定点屠宰管理经费5万元、非税往来30万元、非税往来16万元、支付中心往来50万元、本级动物防疫经费15万元、渔业资源保护279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小林边境站等畜牧资金9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79万元,比去年预算226.46万元同比增加488.33万元,同比增加215.64%,其中:基本支出306.79万元,比上年预算181.46万元增加125.33万元,增长69.07%,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因为预算口径改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安排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的总体情况分析。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0.27万元,较上年 167.46 万元增加 42.81 万元,增长 25.6%,增加的原因为 2023 年有新增的固定资产,具体为新增大疆无人机一台 14000 元,长城皮卡工具车一辆 177800 元,敞口快艇 2

艘 229100 元,种管局划转人员带人资产 7205 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为执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同比减少90%,主要原因是:渔政执法工具车开支从渔政执法专项资金中列支,不作为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用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社会保障及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

3.2024年我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促进农业工作的顺利发展。

第五部分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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