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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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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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名称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名称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随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县县委、随县人民政府关于随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县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1. 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的决算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

(一)内设机构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农民工工作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人才开发股)、职业能力建设和专技职称股、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福利股、养老和工伤保险股、调解仲裁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股(政策法规股)、政工人事股。

(二)人员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实有人数13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4.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79.67万元,下降34.37%;支出总计减少279.67万元,下降34.37%,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34.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9.67万元,下降34.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22万元,占本年收入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38.87万元,占本年收入26%。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34.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9.67万元,下降34.37%。其中:基本支出534.0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5.2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05.08万元,下降21%;支财政拨款出总计减少105.0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2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0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22万元,占74%。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发放、日常工作经费服务支出及项目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39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39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支出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23年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50万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万元,高技术人才工作经费40万元,预算是为做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52万元,下降83.4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52万元,下降83.44%。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市人社系统检查工作人员,主要开展人社业务工作调研和就业、社保专项工作督办等。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批次,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县人社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7.18万元,原因:年初预算按一个人1.2万元来预算;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38.55,下降18.73%,只要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车辆主要是:就业技能培训、人社政策宣传和社保稽核检查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县人社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合计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产出和效益良好。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

(二)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审环节具体应用。对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项目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核减10%的情况下,保持上年水平或减少核减比例。对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在上年水平上核减约10%。对预算完成率、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压减预算10-20%。

(三)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民生工程、发放类等项目,在确保投入、不压减的情况下,督促本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单位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

(二)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审环节具体应用。对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项目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核减10%的情况下,保持上年水平或减少核减比例。对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在上年水平上核减约10%。对预算完成率、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压减预算10-20%。

(三)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民生工程、发放类等项目,在确保投入、不压减的情况下,督促本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四)将绩效评价结果拟用于项目竣工结算评价对项目进行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排序,以来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行政运行(208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1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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