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利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受水利和湖泊局委托依法审批取水许可、实施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保护水利设施、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水利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相关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48.56万元,支出总计448.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0.58万元,减少29.8%,支出总计减少190.58万元,减少29.8%。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随县治砂 (石)联合执法专班年度经费本年度未到位。
图1:收入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2: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 合计44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7万元,占本年收入17.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371.89万元,占本年收入82.91%。(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4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5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6.6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562.47万元,减少88%。主要原因随县治砂(石)联合执法专班年度经费由财政拨款改计入其他收入。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76.67万元,比2022 年度决算数减少562.47万元。主要原因随县治砂(石)联合执法专班年度经费由财政拨款改计入其他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 年度决算数增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 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0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3.17万元,减少了82.96%。主要原因随县治砂(石)联合执法专班年度经费由财政拨款改计入其他收入,2023年拨付随县治砂 (石)联合执法专班年度经费本年度未到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76.67万元,占100 %。
财政拨款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69万元,支出决算为7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2%。其中:基本工资76.6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年初预算为76.67万元,支出决算为7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未全额拨付2023年奖励性绩效;二是随县治砂(石)联合执法专班年度经费由财政拨款改计入其他收入,2023年拨付随县治砂 (石)联合执法专班年度经费本年度未到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67万元。其他类别未详细划分。
单位没有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 元,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 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元。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 0 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没有公用经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无预算.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县水政监察大队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2023年度随县水政监察大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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