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殷店镇财政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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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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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2、负责组织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搞好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

3、负责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负责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5、负责对镇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6、落实国家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7、搞好村级财务代理记账监管工作和零户统管工作。

8、指导和协助村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9、搞好公益性财政奖补资金项 目实施、资金监管等工作。

10、加强财政监督职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隶属于随县财政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2025年,殷店镇财政所事业编制12个,公车改革保留车辆1辆,实际在岗10人。

第二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222.78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039.87万元,同比减少817.09万元,同比减少366.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将政府调度资金816万元纳入财政所预算中,财政所上年预算大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7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222.7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039.87万元,同比减少817.09万元,同比减少366.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将政府调度资金816万元纳入财政所预算中,财政所上年预算大幅增加)。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94.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57.9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 积金和医疗费等。(基本工资46.09万元、津贴补贴8.19万元、奖金25.84万元、绩效工资21.6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7.40万元、职业年金8.70万元、医疗保险5.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4万元、住房公积金10.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4.50万元、水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2.60万元、差旅费0.39万元、维修(护)费2.10万元、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7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42.72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其中: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增减变化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同比减少817.09万元,同比减少366.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将政府调度资金816万元纳入财政所预算中,财政所上年预算大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万元,减少0.4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78万元,比上年减少817.09万元,同比减少366.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将政府调度资金816万元纳入财政所预算中,财政所上年预算大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万元,减少0.4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2025年比2024年政府采购0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为: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5年初资产总额29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2万元、非流动资产264.3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77.36万元,累计折旧113.0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4.31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318.17万元,减少18.85万元,减少6.30%。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正常折旧。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殷店镇财政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5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同比减少6.93%,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同比减少8.33%,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同比减少5.66%,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随县殷店镇财政所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规范理财用财手段,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年度目标为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2、长期目标:规范理财用财手段,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预决算公开覆盖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国库支付系统使用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财政资金利用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检查后单位会计核算正确率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3、年度目标: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举办培训班次达到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举办活动场次达到8次,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惠农补贴政策知晓率达到96%,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 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户数达到11702户,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 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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