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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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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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含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及网约出租汽车)、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和公路水路交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对应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查办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

(四)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行风建设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综合股)。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处理大队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综合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大队日常会计核算、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执法装备、执法服装采购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劳资、退休干部、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法制股。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的证据审查与认定;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抄告和接收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与执法案件卷宗评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规范使用执法车辆和装备、文明执勤执法和遵守执法风纪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归卷保管工作。

(四)科技安全股。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指挥中心和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平台(信息化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平安稳定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收集、报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各类统计报表、调度表;负责为其他中队提供综合执法信息数据技术支持。

(五)工程质量监督股。负责全县权限范围内的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直属中队。组织协调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处理12345、12328公共服务热线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的投诉处理工作;负责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随县县城规划区“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普通公路大件运输的核查、监管和运输服务工作。

(七)一中队(加挂殷店超限检测站牌子〔交通运输部一类站〕)。按照相关规定对行驶在检查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负责实施高城镇、殷店镇、草店镇、小林镇、淮河镇、太白顶风景名胜区辖区内的道路(国省干道、县道)、水路运输、公路安全保护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证据收集、证据登记保存、案件办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普法宣传、权限范围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配合直属中队处理投诉处理及辖区内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八)二中队。负责实施厉山镇、尚市镇、唐县镇、吴山镇、万和镇、万福店农场、县经济开发区、炎帝故里风景名胜区的道路(国道、省道、县道)、水路运输、公路安全保护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证据收集、证据登记保存、案件办理等工作);负责尚市超限固定检测点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普法宣传、权限范围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配合直属中队处理投诉处理及辖区内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三中队。负责实施环潭镇、三里岗镇、洪山镇、长岗镇辖区内的道路(国道、省道、县道)、水路运输、公路安全保护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证据收集、证据登记保存、案件办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普法宣传、权限范围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配合直属中队处理投诉处理及辖区内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四中队。负责实施新街镇、安居镇、均川镇、柳林镇辖区内的道路(国道、省道、县道)、水路运输、公路安全保护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证据收集、证据登记保存、案件办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普法宣传、权限范围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配合直属中队处理投诉处理及辖区内公路桥梁路产赔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属随县交通运输局二级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4名,实有在岗人员74人,以钱养事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纳入财政预算81人,其中:在岗事业编 74人,以钱养事的1人,退休6 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度收入预算1312.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26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38.92万元(人员经费964.05万元,由财政预算拨款;日常公用经费预算74.88万元,项目支出 27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850.33万元增加462.27万元,增长54.3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追加在职在编30名人员预算经费。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1312.6万元。

1.按部门预算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4.9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7.6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单位资金0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交通运输支出1312.6万元。

3.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4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2万元、项目支出273.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264.92万元。

1.按部门预算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4.9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交通运输支出1264.92万元。

3.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4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2万元、项目支出22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无此项预算,公开表中此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无此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用经费74.88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0.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0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率20%,主要原因:车况逐渐老化,维修保养费较上年度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情况,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度2万元相比压减0万元,压减率达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强化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度8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率20%,主要原因:车况逐渐老化,维修保养费较上年度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的说明

执法大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零星货物采购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县机关事务局统一采购;对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印刷等服务类,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一律报财政采购内网备案计划后,到财政指定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协议采购;对未纳入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的,进行自行采购;对项目类、大额采购,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规定进行。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资产总额1537.02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10.4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68%,主要为其他应收款。

2、固定资产净值1028.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6.95%。其中,房屋2211.63平方米、原值478.15万元、净值447.5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4.56%;通用设备363件(台)、原值625.39万元、净值338.7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3.17%;车辆12台、原值241.21万元、净值98.3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6.65%;家具用具287件、原值32.94万元、净值24.6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27%。

3、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原值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

4、在建工程497.62万元,占资产总额32.38万元。主要为随县智慧交通及综合执法平台EPC建设

国有资产占有较2024年年初减少159.65增加1028.98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无2024年度期初数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单位,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申报特定目标项目0个。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无此项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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