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1、部门决算收支总体说明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发布农业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随县农业局是隶属于县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根据上述职责,农业局设了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2、政工人事科;3、财务审计科;4、项目建设办公室(农业产业化、随县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指导办公室);5、法规科(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6、科技教育科;7、种植业科(经济作物科);8、畜牧兽医科;9、水产科;10、农业机械科;11、生态能源科。直属二级单位13个分别是:随县种子管理局、随县食用菌管理站、随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植保站、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随县渔政监督管理站、随县农机安全监理站、随县生态能源管理站、随县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随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人员编制
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1名,离退休人员5名。直属单位:12个分别是随县种子管理局、随县食用菌管理站、随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植保站、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随县渔政监督管理站、随县农机安全监理站、随县生态能源管理站、随县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其中:职工总人数202人,其中在职人员170人、退休人员32人;事业编制人数145人,事业工勤编制人数2人;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本年度决算总收入282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0.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8.27万元,事业收入7.5万元,其他收入48.48元。 比上年度决算总收入增加了16.035%。
(二)本年度决算总支出28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2.95万元, 支出总决算比上年度上升了15.55%。财政拨款收入2510.67万元,支出2487.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79.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8.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本年度决算总支出19.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49万元,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机关3辆,二级单位7辆)。公务接待费4.28万元。接待人数688人,次数86次。
四、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农业局本级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用共支出44.71万元。其中办公费6.69万元,印刷费1.84万元、水费1.00万元、邮电费1.22万元、差旅费11.99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3.87万元、劳务费0.93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5万元、其它支出6.43万元。
2018年农业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用共支出108.1万元。其中办公费13.95万元,印刷费1.84万元、水费1.00万元、邮电费1.99万元、差旅费47.90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4.28万元、劳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3.30万元、福利费3.5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9万元、其它交通费4.02万元、其它支出7.80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含二级单位)房屋面积共有9128平方米,机关共有车辆3台,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涉及项目2个,资金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自评结果:本级防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执行数70万,完成预算100%;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预算数5万,执行数5万,完成预算100%。
本部门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从评价情况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成绩良好。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社会满意度高,达到预定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采购办公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条例,办理采购手续进行有政府采购活动。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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