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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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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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随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随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统计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农村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工业能源与服务业统计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与目标考核科、法规检查与人口社会科技统计科。

据县编办“三定”方案,随县统计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人数7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有机关行政编制在职人数5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县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地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外县市区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县市区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随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9.47万元,比上年241.26万元减少1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5万元,比上年241.26万元减少26.4%;年初结转和结余76.88万元。收入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县级财政资金不足。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6.48万元,比上年241.26万元减少2%。全部为基本支出23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5.55万元,比上年88.99万元增加7.4%,原因是2018年有新招录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40.93元(由于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财政项目预算经费不足,因此将公用预算经费和项目预算经费集中使用,故本年度未单列项目支出,与上年公用经费支出17.27万元和项目经费支出135万元的合计数152.27万元对比,减少7.4%。年末结转和结余49.87万元,比上年76.88万元减少35.1%,减少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在2018年四季度和2019年一季度开展,部分开支在2019年结账。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随县统计局“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46万元,其全部为业务接待费3.46万元,共接待38批次288人,比上年6.45万元减少46.4%,减少原因是本单位对接待费开支严格控制。比上年7.8万元减少17.3%本年未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去年无变化。

三、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随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107.38万元(由于本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财政项目预算经费不足,因此将公用预算经费和项目预算经费集中使用),故此无法与上年进行比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随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万元,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用设备购置,2017年无政府采购。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随县统计局固定资产年末数为131.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6.1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5.64万元,无公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质量,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包括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专项统计业务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其他收入和结转除外)总额的100%。我局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项目的立项中制定了绩效目标,并将预算绩效工作纳入了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范围,从绩效自评情况看,项目实施得到了落实,均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情况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18年县统计局“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我局2018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3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根据《2018年县统计局“专项统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中绩效指标分析评分,我局2018年度“专项统计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2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第三部分 随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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