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局机关决算收支说明及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本县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水库、河道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镇(场)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省、市下达我县和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镇(场)供水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主要河流和大中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随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指导、组织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县河道、水库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工作,指导县内河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域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审批取水许可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小水电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地域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3个,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决算收入合计86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80.04万元,增加26.2%。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2021年柳林812灾后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22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决算支出合计77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98.82万元,增加25.5%,主要原因:2021年812灾后资金支出。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随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进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按要求实行集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实行分散采购。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1.12万元,接待149人。公务用车运行费4.11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目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水利系统汇总决算公开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1 年度部门汇总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 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 订本县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水库、 河道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镇
(场)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省、市下达我县和县级 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 城市供水和镇(场)供水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
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
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 护工作。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 县主要河流和大中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随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 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 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 设工作。
(八)指导、组织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 与保护,主管全县河道、水库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 工作,指导县内河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域及跨流域的 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 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审批取水许可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
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小水电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地 域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 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 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 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 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水利统计 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
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由独立核算
的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决算和 19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随县大洪山水库管理处随县封江水系管理处
随县黑龙口水库管理处随县黑屋湾水系管理处随县花鹿沟水库管理处随县环潭水库管理处 随县龙脉水库管理处 随县罗河水库管理处 随县青林水库管理处 随县双河水库管理处
随县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站
随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随县水政监察大队
随县天河口水库管理处随县吴山水系管理处 随县新峰水库管理处 随县永民河水库管理处随县游河水库管理处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核定编制 382 人,其中行政编制 12
人,事业编制 379 人。实有在职人员 351 人,其中行政在职
11 人,事业在职人数 340 人,实有离退休人员 448 人。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单位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总计 6891.74 万元,比 2020 年度总收入
4934.49 万元增加了 1957.25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6981.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131.17 万元,占本年收入 74.45%;上级补助收入 659.4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9.57%;事业收入 409.62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5.94%;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 691.52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10.03%。
图 1: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6386.85 万元,比 2020 年度支出合
计 5141.3 万元增加了 1245.5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6386.85 万元,占本年支出 100 %;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
图 2: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 4870.15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386.8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
计的 100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386.8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 6386.85 万元,占100 % 。
财政拨款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625.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4870.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51 %。其中:(基本工资 2863.03 万元,津贴补贴
48.84 万元,奖金 130.78 万元,伙食补助 48.19 万元,绩效工资 80.53 万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576.43 万元,职业年金 118.26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90.61 万元,住房公积金 92.4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68.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6.12 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年初预算为 6625.33 万 元 , 支 出 决 算 为 4870.15 万 元 ,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73.51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中
1760.58 万元的收入,在预算中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870.15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605.08 万元,主要包括:基基本工资
2863.03 万元,津贴补贴 48.84 万元,奖金 130.78 万元,伙
食补助 48.19 万元,绩效工资 80.53 万元,单位养老保险缴
费 576.43 万元,职业年金 118.26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90.61 万元,住房公积金 92.4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68.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6.12 万元。
部门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5.07 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 14.13 万元、印刷费 7.11 万元、咨询费 22.23
万元、水费 2.08 万元、电费 14 万元、邮电费 5.9 万元、物
业管理费 19.2 万元、差旅费 10.9 万元、维修(护)费 39.36
万元、公务接待费 5.54 万元、劳务费 45.52 万元、委托业
务费 23.07 万元、工会经费 24.4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 4.11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8.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 15.36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3 万元,
支出决算为 9.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柳林 812 灾后救援工作接待大量增加, 二是封江水系管理处上收资产评估、尽调、座谈等大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收入,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收入 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 4.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2.75%。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本年未购入公务用车,保有公务用车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5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3.33%,比年初预算增加 0.82 万元,主要原因是柳林 812
灾后救援工作接待大量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5.54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部
门及水利专家,主要是开展柳林 812 灾后重建工作,封江水系管理处上收工作。2021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87 个,588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8.3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0.96 万元,增长695.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2.9 万元,印刷费增加 4.97 万元, 咨询费增加 4.57 万元,水电费增加 10.17 万元,邮电费增加 3.75 万元,物业管理费 19.2 万元,维修费增加 3.52 万元,培训费增加 0.3 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 0.82 万元,劳务费增加 40.01 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 9.35 万元,工会经费增加 11.55 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增加 0.11 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 7.6 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1.81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据的主要原因:一是,借用人员较多增加了机关运行费用;二是,柳林 812 灾后救援及重建工作增加了机关运行费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1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 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 3 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单位公用车辆 1 辆,无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 2021 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 2021 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 2021 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本部门使用支出功能科目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 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 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1 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无
二、2021 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 2021 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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