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民宗局2022年决算公开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3-09-17
  • 【字体:    

第一部分 随县民宗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民宗局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民宗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民宗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坚持发展民族经济, 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帮助民族企业发展生产,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参与报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平等、 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

(三)承办民族成份的管理;负责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承担参与散居民族工作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参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扶贫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工作。

(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爱国宗教人士教育培养工作,指导爱国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范围内按照宗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办理的有关事务。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全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外事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六)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各类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积极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委所属的政府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人员构成

机关:行政编制人数3名,工勤编1名,实有在职行政编人员3名,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人数2名,实有在职事业编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随县民宗局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14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46万元。2022年收入决算145.46万元,比上年增加16%,原因: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4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5.46万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5.55万元,公用经费合计(含商品和服务支出)39.9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考察学习任务。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公用经费支出13.11万元,与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办公费0.31万元,印刷费0.26万元,水电费1.12万元,邮电费0.32,差旅费1.13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等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随县民宗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