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2020年财政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2020年政务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 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系和办学体制改革。
3. 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推进普及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 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 按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 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人员编制167人,离退休人数 51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80人,其中初中学生855人,小学学生1625人。
第二部分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收入决算总额1918.42万元。
按学段分: 小学教育收入决算85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8.08万元;
初中教育收入决算106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0.3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支出决算总额1918.42万元,支出决算来源按资金性质分为:经费拨款(补助)1918.42万元。
按学段分: 小学教育收入决算85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8.08万元;
初中教育收入决算106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0.3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551.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7.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1918.4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教育支出1918.42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人员经费支出1551.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7.00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20年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 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推进淮河镇中心学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淮河镇中心学校的政府采购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组织以校级领导为组长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相关人员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精神,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要求,淮河镇中心学校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是,实行教育局的集中采购和学校自行的分散采购二种。
三、政府采购内容除每年市政府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外,还包括机动车集中定点保险、集中定点加油、集中定点维修,公务用纸、印刷等。
四、教育局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提出采购清单,教育局委托教仪站、勤工俭学办公室集中采购实施的;分散采购是指学校按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
五、学校购置大的设备需纳入年度决算内,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政府采购资金或安排自筹资金,按决算计划组织实施。
六、由装备部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
(八)重点项目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淮河镇中心学校项目投入是中心学校运动场170.00万元,已严格按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九)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淮河镇中心学校无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
第三部分 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2020年政务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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