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第二高级中学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录:
一、随县第二高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人员编制情况
二、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随县第二高级中学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名词解释
一、随县第二高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县第二高级中学位于随县洪山镇,1950年建校,历经洪山县初级中学、洪山中学、随县三中、随州市三中和曾都区三中,2009年10月更名为随县第二高级中学。现在学校占地面积42475㎡,建筑面积40232㎡。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211人。
(三)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定编189人,目前在编在岗教师142名,聘请5人。
二、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随县第二高级中学收入总决算4006.38万元,比2019年收入总决算2583.85万元增加1422.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申请了政府专项债券1100万元和财政加大了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决算400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38万元,项目支出1550万元,项目支出为新建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随县第二高级中学收支总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9.75万元,比2019年收支总决算1405.46万元增加454.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
(四)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75万元,项目支出450万元(用于新建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比2019年收支总决算1405.46万元增加454.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0.85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244.4万元增加165.3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福利待遇有所提高。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4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我校固定资产总额3970.1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938.43万元,通用设备414.96万元,专用设备358.75万元,桌椅等装具249.62万元,图书5.34万元,陈列品3万。
(八)重点项目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校完成项目建设资金1550万元,其中政府债券1100万元,改善普通高中拨款4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建设(新建综合楼、学生宿舍楼,购置实验室设备等),完成并达到年初设定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均如期完成,取得了师生较好的满意度。
(九)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全部用于学校基本建设(综合楼、学生宿舍、实验室等)。
(十)“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开支2.89万元,与上年3.82万元相比减少0.93万元。
三、随县第二高级中学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01表
公开02表
公开03表
公开04表
公开05表
公开06表
公开07表
公开08表
公开09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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