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大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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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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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1、部门决算收支总体说明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7、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各项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研究人大理论、政策,提出人大履行职权的工作建议;起草县人大文稿;协调和组织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协调、保障工作委员会实施调研计划和研究机构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常委会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随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8个机构,包括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核定编制23人,行政编制18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实际行政在职人数18人,工勤在职人数5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1、部门决算收支总体说明

上年结转92.7万元,2021年收入决算总额506.53万元,较上年减少3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53万元。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额519.51万元,较上年减少18.2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5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49.51万元、公用经费7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72万元。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支出总额为519.5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5.64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万元,较上年度降少40.6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电费7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0.5万元,会议费4.7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2.25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支出1万元。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在县政府协议供货商定点处按照程序采购固定资产热水器、净水机、打印机各一台,共计0.976万元。

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万元,公务用车20万元,合计支出2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39批次211人,全年公务接待累计接待约30批次。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度减少0.25万元,降低10%,原因是进一步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今年未购买新车辆。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7、关于2021年度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109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100%。本着节约原则,我机关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力求把专项经费用在刀刃上,没有出现超支现象。专项资金的实施,保障了人大各次常委会议、公报等会议资料编印出版、对部门的评议、代表活动、视察调研和培训等工作正常运行,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保证了代表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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