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3、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县委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5、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6、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委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随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巡察和督办股。行政编制5人,目前在职行政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11.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67.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38万元),较2020年度299.2万元增加11.85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本年支出总计311.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65万元),较2020年度299.2万元增加11.85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4.56万元,较上年度收入262.72万元增加11.84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56万元,较上年度支出262.72万元增加11.84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67万元,与年初预算3.6万元,减少1.97万元,下降53.6%,原因为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1.07万元,公务接待经费0.59万元,共接待8批次/75人。较去年1.85万元减少0.18万元,减少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1万元,比年初预算13万元增加48.51万元,增长78.8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2.04万元、印刷费0.23万元、邮电费1.09万元、物业管理费7.13万元、差旅费0.84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委托业务费40.19万元、工会经费1.3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万元2.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9万元。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用途及目的是办公需要,其公务用车为2018年购买,金额为 17.98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5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本着节约原则,我办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力求把项目经费用在刀刃上,没有出现超支现象。专项资金保质保量、规范高效的实施,实现了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和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实现了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检查大清零”。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单位无相关情况,此表为空表
注:本单位无相关情况,此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励资金等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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