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随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第三部分随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随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场)、开发区、风景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组织关系在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负责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纪委监委内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第二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12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及中共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组。下设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随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末实有人员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1人,事业编制人员21人,“以钱养事”编制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随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纪委监委与随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财务统一核算,综合决算。
2021年度随县纪委监委决算收入总额169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82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147.01万元。2020年度收入总额较上年增加226.04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同步增加;二是2020年度结余纳入2021年决算收入。
2021年度随县纪委监委决算支出总额169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83万元,较上年增加226.04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按上级要求,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大。
随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减少43.9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公务员津补贴清理要求,2021年暂停发放部分奖励性补贴,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6.87万元,较上年增加0.57万元,增幅2.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长。较年初预算减少2.9万元,减幅1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4.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5批596人次,较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幅9.94%;与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2021年县纪委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6万元,减幅11.45%。主要原因是更换了两台执纪用法车辆,旧车维护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用经费支出400.27万元,较上年增加162.43万元,增幅68.29%,较年初预算增加267.47万元,增幅201.41%。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费用等。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信息化投入;二是培训、会议次数较2020年增多;三是突发事件。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货物131.1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91%。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随县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纪委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经县机关事务局批准,县纪委监委有执纪用法车辆编制9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县纪委监委车辆编制9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随县纪委监委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随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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