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随县县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随县县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随县县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随县县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二)承担县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三)对全县各地和县直部门的调研力量进行组织、联络、协调、指导,发挥调研中心的作用。
(四)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全面深化改革规划,组织开展重要改革方案论证,协调和督促改革任务落实。
(五)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济发展战略性、政策性研究工作,为县委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承办县委财经工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
(六)承办县委主办的《县办通报》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编发《决策参考》。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县县委政研室是县委工作机关,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一)秘书股。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部分综合性文字工作。
(二)研究股。负责对全县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农业农村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起草、修改有关党的建设、涉农、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方面的县委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参与起草有关方面重要文件;收集和分析有关党的建设、农业农村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县委常委会会议的记录。根据需要形成相关会议纪要。负责承办《县办通报》《决策参考》。
(三)综合股。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电处理、会议组织。受理有关方面提出重要改革事项的相关请示,向县委深改委提出建议。负责向市深改委及办公室备案、报备重大改革决定和方案工作。负责重大改革事项备案管理、重大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要点的制定;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改革信息。组织对全县各地各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督办、考核。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财经工作的文电处理、会议组织。受理有关方面提出重要财经事项的相关请示,向县委财经委提出建议。起草、修改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县委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县委有关财经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财经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财经信息,总结推广经济工作典型经验。负责协调推动全县性重大经济工作,协调推进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经济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及县委财经委确定的财经政策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6.2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89万元,下降1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1.2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89万元,下降2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4.83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2万元,下降1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其中:基本支出64.8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2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89万元,下降2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6万元,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83万元,占106%。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26万元,支出决算为6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26万元,支出决算为6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公务接待、用车等相关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3万元,本年度收支决算数超出本年预算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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