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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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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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石材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组织起草有关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等。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石材产业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三)负责规划建设石材产业发展质量标准体系和市场流通体系。

(四)负责组织协调石材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五)负责石材市场经济运行的调度、协调、管理和服务。

(六)组织开展石材产业发展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本级决算和2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县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随县万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7.3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3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1)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于2021年组建,未纳入2021年预算,无财政拨款,2022年2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预算;(2)石材办本级2021年新招录三名公务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3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3万元,增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7.3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3万元,增长50.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7.3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3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1)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于2021年组建,未纳入2021年预算,无财政拨款,2022年2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预算;(2)石材办本级2021年新招录三名公务员。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3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于2021年组建,未纳入2021年预算,无财政拨款;2022年2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3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1)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于2021年组建,未纳入2021年预算,无财政拨款,2022年2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财政预算;(2)石材办本级2021年新招录三名公务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32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96.3万元,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

2.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8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5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于21年组建初期,无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单位业务开展原因,申请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5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5个,19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3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健全组织,成立小组。本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我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主要任务、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组织学习,加强培训。安排专人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系统地学习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绩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事业运行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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