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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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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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人民群众。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以及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普遍性问题和涉及政策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正确决策当好参谋。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六)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处理异常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

(七)负责制定全县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部署、检查指导全县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九)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处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的意见。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随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6名,退休人员1名,内设3个股(室)。

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随县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4名,实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4人、安置退役军人2人。


第二部分  随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本年收入总计311.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11.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44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11.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0.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9万元)。较2021年度收支决算数209.6万元增加102.06万元,增加4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增加绩效工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本年收入合计31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22万元,占比100%。2022年度收入决算较2021年度209.4万元增加101.82万元,增加4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增加绩效工资。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本年支出合计3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7万元。2022年度支出决算较2021年度209.15万元增加万元,增加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增加绩效工资。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311.66万元,较上年度收支决算209.6万元增加102.06万元,增加4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增加绩效工资。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0.27万元,较上年度支出决算数209.15万元增加101.12万元,增加4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调整,增加绩效工资。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10.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救济费。公用经费1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说决算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为0,全部为公务接待经费4.14万元,共接待52批次/421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3.4万元增加0.74万元,增长21.8%,较上年度支出决算数2.57万元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得到控制后,本年上级下基层调研经济恢复状况以及乡镇来单位沟通统计工作的次数增加。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县信访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2.9万元增加50万元,增加60%。主要原因是疫情得到控制后,开展常态化的驻京驻汉工作,出差次数增加。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47.57万元、水费0.59万元、电费8.76万元、差旅费36.65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县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信访局固定资产原值为674134万元,累计折旧223552.14万元,账面净值450581.86万元。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2022年预算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各项目进行了合理规划,设定了各个项目的具体目标。同时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各项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目标具体明确、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与资金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资金管理及方案实施的保障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进度计划、预算安排合理,投入有保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按照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单位职能,合理制定本年度项目预算;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县信访局2022年度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信访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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