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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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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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三、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5、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7、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预算绩效自评表

五、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是隶属于随县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洪山镇人民政府机关编制人员为4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5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8人,退休干部54人。

二、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村镇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优化发展环境;

7、抓好落实各项惠民惠农等民生工程,做好乡村振兴;

8、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培训,引进新人才,着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9、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洪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上年无结余,本年收入合计121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95万元,其他收入780.91万元。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1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7.47万元,公用经费181.39万元)。本年度无结余。本年度收支决算数较本年预算基本持平。

2、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一般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包括两方面: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037.47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181.39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度洪山镇政府机关无政府采购项目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7元,其中业务接待费36万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物价上涨,费用增加;单位公车两辆,全年公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去年稍有节约。

5、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洪山镇政府固定资产原值469.41万元,占总资产的46%,其中公务车3辆。

7、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0万元。相关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着节约原则,本单位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力求把经费用在刀刃上,没有出现超支现象。资金保质保量、规范高效的实施,加强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保障了政府机关业务的正常运转。

四、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预算绩效自评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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