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县司法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司法局概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起草、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3)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全县大调解机制。
(4)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全县司法所全面建设,负责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局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11)承办市司法局授权办理事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随县司法局于2009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局机关设5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12人,其中政法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目前在编在岗政法编制10人,以钱养事工勤编1人。下辖二级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1个,核定全额事业编2人,在编在岗1人。派出司法所19个、政法编制34人;管理公证处1家,注册公证员3人;律师事务所1家,注册律师2人;法律服务所16家,执业法律工作者45名。
第二部分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收入287.4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287.44万元。比2018年的186.61万元增加了100.83万元,增长了54%,主要原因是2019年6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比去年都增加了,另外项目经费相比去年也增长了8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287.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4.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5万元,法律援助6万元,社区矫正8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0.83万元,增长率为54%。主要原因是2019年6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比去年都增加了,另外项目经费相比去年也增长了8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87.4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83万元,增加率54%,主要是2019年职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另外项目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县司法局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233.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5.1万元,津贴补贴58.65万元(不含公务交通补贴),五项奖20.4万元,第十三月工资4.92万元,养老保险21.55万元,医疗保险12.72万元,住房公积金16.11万元,办公费7万元,水电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退休医疗费0.3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随县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4万元,主要是电梯购置安装15万元、空调购置安装0.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县司法局有公务用车1辆,由于司法局不属于“四大家”,因此在财政无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随县司法局项目预算54万元。其中基层司法业务15万,法律援助6万,社区矫正8万,法制建设专项经费15万元,行政复议专项经费10万元。
项目主要用于:一是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重要任务所需的经费;二是社区矫正工作硬件设施的完善,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为随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指派、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承办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县公益性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支持;四是用于严格执法,大力普法;五是用于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县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相比去年0.21万元,增长了138%,原因是2018年年底新购入警车一辆,故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长。
第三部分 随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附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预算公开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