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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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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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随文〔201813号文件)

  (一)参与制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有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县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文〔201813号文件,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在编在岗7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就业创业)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4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随县民兵训练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预算收入总计21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10.46万元、单位往来收入14.14万元。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预算总收入204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36.69万元、单位往来收入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预算支出总计212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4.6万元按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176.6万元;项目支出1948万元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预算支出总计2040.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89万元项目支出19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2110.46万元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2036.6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我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0年我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12.4万元。其中:办公费5.4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工会经费0.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2万元其他0.6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8.4万元。其中:办公费4.4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万元2020年公用支出为新增预算,无上年数据。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暂无政府采购,无上年数据。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暂无政府采购,无上年数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9.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因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设立单位,2019年无国有资产数据。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预算。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等预算。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部分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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