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八、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14日挂牌成立,根据《随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县县委随县人民政府关于随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1、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2、县医疗保障局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行政编制6人。
第二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随县医疗保障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非税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
2021年随县医疗保障局收入总预算1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万元,非税收入131万元。
2021年随县医疗保障局支出总预算19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2.4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68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45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医疗保障局预算收支较上年均有所增加,主要为新招考两名公务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奖励性津贴,县财政局共计下拨29.85万元。
2、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全县实行分类分档和单项定额办法。4类单位按人年1.2万元预算,财政负担50%。
3、2021年随县医保局安排机关行政运行经费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随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进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按要求实行集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实行分散采购。2021年度安排政府采购资金2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医疗保障局借用县人社局办公楼办公,无自己办公用房,无车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随县医疗保障局共编制3个绩效目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随县医疗保障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随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王小平 | 联系电话 | 3563668 | ||
单位地址 | 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文昌路1号 | 邮政编码 | 431500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从 年至 年) | ||||
支出功能分类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类 | 其他资本性支出款 | |||
项目申请理由 | 1、项目的政策依据; 《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鄂财社发[2016]47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44号)、2021年医保基金预算编报口径。 2、项目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包含个人缴费收入、医疗救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中央、省级、县级)、利息收入等,县级配套资金属于政府补助收入的其中一项。 3、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即项目聚焦于解决哪些现实问题; 缓解参保患者“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 ||||
项目主要内容 | 明确当年申请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 1、用于参保患者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 2、用于参保患者门诊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报销; 3、用于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 4、用于参保患者住院疾病医疗费用报销; 5、用于购买2021年度参保居民大病商业保险。 | ||||
项目总预算 | 7787 | 项目当年预算 | 7787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1、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预算7423万元;2020年预算7429万元。 2、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资助标准逐年增加。 |
项目资金来源 | 来源项目 | 金额 | |||
合计 | 7787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7787 |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 |||||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及 测 算 依 据 | 项 目 支 出 明 细 预 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
合计 | |||||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7787 | ||||
2、 | |||||
3、 | |||||
4、 | |||||
测算 依据 及说明 | 根据财政部、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鄂财社发【2016】47号)精神以及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口径,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中央财政按国家公布的年度政府补助标准对各省实行分档补助,湖北属第二档,中央分担60%,即: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国家公布的政府补助标准580元*中央财政分担比例60%=348元。中央财政补助后,剩余的232元由省与一般县按5:5的比例分担,具体为:2021年省级财政人均承担标准为116元(232*50%),县级财政人均承担标准为116元(232*50%)。 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测算说明:671304人(2021年参保人数)*116元(按照鄂财社发[2016]47号文件财政补助分担政策)=7787万元。 | ||||
项目采购 | 品名 | 数量 | 金额 | 是否属新增 资产配置预算 | |
八、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万元。
第三部分随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9、项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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