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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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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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八、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14号挂牌成立,根据《随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县县委随县人民政府关于随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1、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

2、县医疗保障局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行政编制6人。

第二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随县医疗保障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非税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项目支出。

2022年随县医疗保障局收入总预算8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6万元。

2022年随县医疗保障局支出总预算8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6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医疗保障局预算收支较上年增长15.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支增长15.66万元,增长率17.58%;主要增幅原因为:一是上年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行政编制6人,本年度实有在职行政编制7人,增加1人;二是罚没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共计76.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64万元、津贴补帖21.95万元、奖金1.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万元、住房公积金5.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

2、公用经费共计12.2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

2022年随县医疗保障局安排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共计89.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2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实行目录管理,凡列入《随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进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按要求实行集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实行分散采购。2022年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均为零。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局机关固定资产总值0.86万元。随县医疗保障局借用县人社局办公楼办公,无自己办公用房,无车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无重点项目预算,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八、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8为空表;2022年无项目性支出,表9为空表。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3个,县医保局、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随县医保系统定编55人,实际在职人员65人,其中以钱养事人员17人。退休人员2人。局机关人员编制7人,实有人员6人。

第二部分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局系统汇总部门收入11627.86万元,相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30.52%。其中经费拨款11574.06万元,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88%,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收入减少58.93%,是打击欺诈骗保罚款收入。

2022年局机关部门财政收入89.0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9.06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等局机关正常运行支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局系统部门支出11627.86万元,其中随县医疗保障局本级支出89.06万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支出11428.94万元,医保稽核查中心支出109.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局系统部门支出11574.06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1574.0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局系统和局机关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局系统和局机关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局系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38.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2万元,其中办公费20.6万元,印刷费10.6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万元。

2022年局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8万元,其中:办公费17.99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26万元,邮电费3.28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10.55万元,维修费0.25万元,会议费2.81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2.49万元,工会经费7.6万元,福利费10.44万元,公务车运行费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局机关固定资产总值0.86万元。随县医疗保障局借用县人社局办公楼办公,无自己办公用房,无车辆。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无增减变化。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2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第四部分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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