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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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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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汇总、本级)

二、收入总表(汇总、本级)

三、支出总表(汇总、本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汇总、本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本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本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汇总、本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汇总、本级)

九、项目支出表(汇总、本级)

第四部分  随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县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地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收集、整理外县市区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县市区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一)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统计局内设机构4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随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和随县地方调查队。其中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为7名,另核定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7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1人;2个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共4名,另核定“以钱养事”人员岗位6名,实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3人、“以钱养事”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随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统计局(汇总)预算收入26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21万元,往来收入0万元。与2022年预算收入168.33万元相比增长57.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编制人员新增1人,二是今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2023年随县统计局(本级)预算收入20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09万元,往来收入0万元。与2022年预算收入108.61万元相比增长87%,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编制人员新增1人,二是今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统计局(汇总)预算支出265.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2.33万元、信息事务9万元、专项统计业务2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60万元、事业运行46.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万元、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3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6万元、住房公积金8.63万元。与2022年预算支出168.33万元相比增长57.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编制人员新增1人,二是今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2023年随县统计局(本级)预算支出203.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2.33万元、信息事务9万元、专项统计业务2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6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34万元、住房公积金6.91万元。与2022年预算支出108.61万元相比增长87%,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编制人员新增1人,二是今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随县统计局(汇总)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5.2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8.33万元相比增长57.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编制人员新增1人,二是今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2023年随县统计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3.0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8.61万元相比增长87%,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编制人员新增1人,二是今年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随县统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统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随县统计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6.47万元,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增加了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4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2023年随县统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3.02万元,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2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增加了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4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随县统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相关采购程序据实采购。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统计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2年2.5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

2023年随县统计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2年1.5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

三、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统计局(下属两个二级单位不单独核算国有资产)年初资产总额166.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4.2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较上年218.86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执行良好,结转资金有效使用。


第三部分  随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汇总、本级)

二、收入总表(汇总、本级)

三、支出总表(汇总、本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汇总、本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本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本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汇总、本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汇总、本级)

九、项目支出表(汇总、本级)


第四部分 随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年度目标为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确保普查高质量;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能增效,巩固统计台账建设成果,实现“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持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入库指导和培训,规范统计数据生产。

2、长期目标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按统计制度要求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审核、汇总、上报,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按要求按时申报入库“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统计数据真实合法性≥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重点工作按期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统计数据产品、成果认可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统计分析产品认可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统计能力提高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统计工作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1: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确保普查高质量;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能增效,巩固统计台账建设成果,实现“四上”企业统计台账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持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入库指导和培训,规范统计数据生产。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按统计制度要求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审核、汇总、上报,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按要求按时申报入库“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统计数据真实合法性≥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重点工作按期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统计数据产品、成果认可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统计分析产品认可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统计能力提高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统计工作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主要内容是: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2023年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6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和普查。旨在全面准确反映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和服务活动。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摸清我县经济发展家底,为县委、县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决策部署依据。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单位清查覆盖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入户登记覆盖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业务培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开展普查宣传≥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业务培训覆盖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普查数据产品的利用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主要普查数据产品得到社会认可,没有产生不良影响,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劳动力调查及企业一套表调查经费

1.“劳动力调查及企业一套表调查经费”主要内容是:监测和反映我县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有关政策提供基础依据;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名录库维护、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2023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提供统计信息支持,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业务培训≥4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网上直报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服务≥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基层统计人员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三)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

1.“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2023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培训基层统计人员≥4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基层统计台账建设覆盖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严格按照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开展统计工作,基层统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统计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四)统计服务产品编印费

1.“统计服务产品编印费”主要内容是:每年印制《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统计服务产品,为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提供统计文献资料。2023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统计服务针对性、统计工作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印制统计月报≥2500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印制统计年鉴≥450本,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按时保质完成各种统计服务产品印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全县统计服务针对性、统计工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认可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信息、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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